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各高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及教学方法的创新,优化教学过程,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根据《济源市普通中小学优质课(普教类)评选活动管理办法(修订稿)》(济教〔2022〕12号)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中老年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教师条件
1.全市中小学校在职在岗45周岁及以上教师。近三年内一直担任所申报学科教学工作,师德考核合格以上,工作态度端正,教学成绩优良。
2.2020年9月以来未参加过本学科省、市级优质课比赛。
二、评选程序
1.初评推荐
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制定优质课评选活动方案,依照“自愿申报,层层选拔”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内容认真开展中心校、市直学校初评。初评结束后,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按初评成绩确定参加市级优质课评选活动的教师。
2.报名审查
各单位确定市级参评教师名单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以下两项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市教研中心233房间:市级优质课参赛教师名单汇总表、单位公示现场照片(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上报时不得突破分配名额,所报信息务必规范、准确、完整,报送材料后不得再调整参赛人员和更改参赛人员信息。报送时间截至4月26日,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参赛教师报名审查工作由基层单位负责,未举行初赛的单位和未参加初赛的教师不得上报参加市级比赛。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单位本学科本届参赛资格,且不得补报。
3.决赛评选
决赛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微型课与现场答辩。微型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出一、二、三等奖候选人。
第二轮,现场课展评。评委根据第一轮的比赛成绩,确定选手进行现场课展评,评出一等奖获得者。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各中心校、市直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观摩研讨活动。
4.决赛要求
参评教师应自觉遵守评选规程,对违反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被取消参评资格者3年内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优质课评选活动。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各高中)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观摩研讨活动。
进入市级优质课决赛的教师,按照抽到的参赛课题,将参赛课的教学设计、课件、课后反思等资料打包压缩,然后发送至邮箱:jyranhx@126.com。
三、评选奖励
市教研中心根据学科评委组的评选结果,按比例确定优质课获奖等次,每学年在教体局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教体局统一编号、行文公布,并向获奖教师颁发证书。
四、其他要求
1.参赛选手请于比赛当天8:00前调试课件,参赛前将教学设计(说课稿)一式7份等交给评委组。
2.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全程观摩学习,否则不得参与评奖。
3.所有人员注意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各方面安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济源市中老年优质课参赛名额分配表
2.济源市普通中小学优质课教师登记表
3.2023-2024学年济源市中老年优质课汇总表
济源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24年3月12日